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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成品油市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月12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北省成品油市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鄂政办电〔2019〕16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具体解读如下:


一、《工作方案》出台的背景


2018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委发布公告,要求2019年1月1日起全国全面供应符合第六阶段强制性国家标准VIA车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VI车用柴油(含B5生物柴油),停止国内销售低于国VIA标准车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低于国VI标准车用柴油(含B5生物柴油),各地要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督管理,对成品油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专项清理整顿,确保成品油质量升级取得实效。


近年来,我省各地、各部门加大成品油市场监管力度,取得较好效果,但仍然存在整治覆盖范围不够、联合监管不够等问题。为贯彻落实国家油品质量升级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督管理,促进成品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湖北实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定印发了《湖北省成品油市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二、《工作方案》主要内容


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从2月下旬开始至7月底结束。目标和任务是:坚持集中清理整治与严格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联合执法监管工作机制,强化社会监督,加大对油库和加油站点油品质量、计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监管力度,依法依规重点整治无证照经营行为、非法储存销售成品油行为、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油品行为、偷税漏税行为,确保加油站点安全运行,维护成品油市场公平有序经营秩序。


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由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牵头,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督促指导各地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推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成品油市场监管合力。


《工作方案》提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本次整治工作为契机,建立健全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持续打击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要加强舆论引导工作,广泛宣传成品油市场相关政策法规,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营造全社会关注、群众参与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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